反盗版联盟律师郝侠:迅雷盗版侵权事实确凿
来源:激动网     上传时间:2009-10-28     

      激动网消息 10月28日,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发起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启动反盗版联盟第二轮联合行动。以下是反盗版联盟律师郝侠在发布会现场的发言实录:

 

      反盗版联盟对迅雷的诉讼已受理100部影视作品

 

      各位下午好,我首先向大家公布一个消息,到今天下午为止反盗版联盟对迅雷的诉讼民事案件部分在(南山)法院已经受理100部影视作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受理是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第一个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第二个条件是相关的案件能够正确的送达,第三个条件是基本的侵权事实清楚。基于以上情况法院受理了100部对迅雷的起诉。同时,昨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部门已经受理对迅雷投诉的100部影片,在此我对迅雷具体的侵权事实以及其目前情况下的现状和法律分析谈一下我个人的观点。

 

  目前网络案件的维权现状,根据所有网站的发展速度以及目前权利人对自己权利本身保护情况的不同,从目前情况来看它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包括迅雷网站在内的一些侵权行为已经被司法实践具体认可。从国内网络案件的特点来看,首先包括案件数量增长迅速,05年-09年期间以东南沿海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视频网站发展比较迅速城市的案件受理情况来看,版权案件增长幅度非常大,占所有版权案件的65%-70%,与网络有关的案件站所有案件的40%,可见法院受理量大可见侵权的严重性。如果确定视频分享网站的侵权责任,对他的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包括确定行为之后如何认定赔偿的问题是司法实践当中遇到的难题。

 

  相关的关联案件占比大,什么意思?由于权利人多,侵权网站多,所以有很多案件都存在同一的权利人起诉不同的被告,不同的权利人共同起诉一个被告,并且是在不同的法院,这样不同的法院中很多案件是相互关联的。法院判决结果对市场影响大,各地法院标准不明,比如上海法院在受理案件过程中对其版权文件、权力文件的整个链条要求的非常严格。北京地区也一样,但在其他地区就是不一样的。

 

  作为权利人基本证明自己的权利文件即可,但在不同区域的同一个法院,比如北京不同法院的判决是不一样的,在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厅有没有统一的标准呢?就内部来说,内部有一个形成的文件作为指导,但是从法律规定上看并没有相应的准确标准来出台规范法官在司法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践问题。同时对权利人保护的行为,在行政方面只能通过行政方式解决,民事方面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害赔偿的责任,只有这两个途径而已。

 

  就版权方面的一些基本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在司法实践当中版权文件的认定就是一个问题。在开这次会议之前,前段时间西城法院就香港影业协会认定机构的一个MPA效率证明的问题,曾致电北京高院知识产权部门,要求重新明确它的基本效率问题,但是北京高院迟迟没有答复的一个原因是1993年的时候国家版权局曾出台过一个相应的规范性问题,也就是1993国权37号文,认定MPA的效率高于其他的效率,但在实践当中很多法院并不认可这个效率,有的法院认可MPD的版权文件作为正常影视作品的版权文件。从这点来看,各个法院对于什么文件作为权利人的归属证明文件也存在很大争议,这对权利人在权利主张方面带来很大的影响。

 

  证据保全。在目前的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情况下所谓的权利证据的保留是通过公证机关采取的一些公证截屏可以作为公正证据呈上法庭,但是很多情况下由于被告对自己行为的抗辩,他们都认为这种行为不是很严厉,所以要求必须通过视频的全程录像证明所取得的效率是公正的,这样的话大大加大了权利人维权的成本,同时给法院审理也带来很大的障碍。这样来看版权已成为市场竞争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司法保护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网络机构服务者的侵权分为哪几个因素

 

      视频分享网站是不是可以想当然可以规避因为网络提供者就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答案是不是的,必须根据自己实施的具体行为确定你是否侵权,客观事实是确定你是否侵权的前提和基础,行为性质起了一个决定性的作用。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构成,包括迅雷在内的网络服务提供者,2001年《著作法》出台之后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领网络环境的司法保护,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这个条例当中非常明确的规定了什么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享受免责条款。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指出什么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视为构成侵权,没有这样的规定。如何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自己的行为是在侵权呢?我们应该通用于《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就是构成侵权的四个要件,包括迅雷、优酷在内都认为自己是网站提供者,而不认为是内容提供者,他往往是钻了这样一个法律调整的空子。通过《民法通则》第106条看看这个刑法是否构成了侵权,行为后果是否发生,行为和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过错。通过这四点来衡量到底你的行为,就是迅雷网站和其他视频分享网站的行为是否提供侵权,网络服务者的免责条款最重要的一点是不知情,不明知也不应知,没有合理的理由我应当知道上传上来的内容是侵权的,但实际上他是知情的。一会儿我们看一下视频和迅雷网站的截图,分析一下他是否明知,并且他是否对网站上上传的内容进行了编辑、修改和选择。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举证责任方面,作为权利人只要证明你的行为构成侵权就可以了。而作为侵权人来说要主张免责,同时要对我的免责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你是否享受免责的法律规定不是由权利人来主张的。

 

  刚才我已经说了,这次是大规模对迅雷网站包括迅雷看看和迅雷狗狗两个网站进行维权,维权方式包括了民事诉讼和行政投诉方面,首部大量起诉的影片是100部,对优酷打击之后我们投入了很大的力量,对迅雷网站的影片做了证据保全,到昨天上午为止做证据保全迅雷在线影片超过128部,我们选出100部影视作品包括近期的伤城、双雄、喜剧之王这样比较典型的影片来起诉。

 

      迅雷网站侵权分析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迅雷网站的情况,在迅雷首页就有电影、电视剧、大片的索引,在电视剧、电影频道下面有相应的分类,包括动作、冒险、戏剧、恐怖、科幻、警匪、大片、新片这样的表述,以方便浏览的人快速选择到相应的影片进行观看。在电视剧频道当中包括了古装、悬疑、言情、新剧、港剧、美剧的分类等。在上方也有相应的喜剧片、恐怖片这样的分类,最终的目的是让观看的人能非常便捷的通过自己的选择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观看到相关的影片。也有港台的最新排行、更新类似的内容索引,包括时间、地区、年份、版本。其中我们选择了一个联盟享有权力的《逃学威龙》的影片,上面可以明确的看到导演、主演、国家、地区、类型、片长、版本,这些可以明确的体现出什么?体现出迅雷在编辑和整理向最终用户提供相关的信息,其中也包括一些剧情简介。下面也是一个时间和年份的索引(见图),为了观看联盟享有影视网络传播权的《干柴烈火》的影片,点击之后有这样的信息,但观看的时候必须下载迅雷看看的链接,这时候两边会弹出广告对话框。

 

  更有意思的是在点击下载过程中,因为点播上的字比较模糊,这里有一段话“新片、老片一网打尽,免费观看”,如果这些影片没有经过权利人的授权和许可就提供在线点播的话,毫无非议,他的过错肯定是存在的。在软件安装完毕之后会有相应的高清度的分析和提示,迅雷狗狗也是同样的情况,也存在相关的动作、冒险、年份的一些分类,而且要下载相关迅雷的软件才能达到下载观看的目的。同时,我们选择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夜店》影片,这部影片近期影视档非常受欢迎的影片,上面包括了剧名、导演、主演以及相关的介绍,对这些信息进行了编辑整理。

 

  我们选择这样的一个结果进入之后才能够下载自己的PC上观看,完成整个的观看过程。由此,我们认为通过这些情况足以回到刚才说的法律上,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迅雷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擅自播放,在提供在线观看、下载的影片,已经构成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已经造成了这样的一个结果,他的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他没有加工、编辑和整理,如果没有他在整个过程中实施的控制,如果我不安装迅雷看看和其他下载软件是无法进行观看的。这样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迅雷自己本身避免不了承担这样的过错责任。我们看迅雷的侵权行为已经构成,它完全符合《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而不适用于迅雷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当中你是否享受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享受的免责条款。并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在所有的影片播放过程中他同步加载了广告,从而获得了相应的广告收入,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为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迅雷网站包括看看和狗狗网站是非网络服务提供者,而是一个网络内容提供者,它形式上体现的是一种网络服务,但实质上提供的是一种含侵权内容的服务,并从中获取了不法的收益,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一些规定。同时,应当承担法律赋予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相关责任。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2009年6月30号的时候,在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召集下,对一些视频分享网站在内的国内一些网站,尤其是盗版比较严重的网站,包括迅雷、优酷、PPLive在内的,迅雷非常光荣的挂着牌出席了会议,当时在会议上是两边的,这边是权利人包括技术提供商在内的一些网站,另一方面就是迅雷、优酷,当时呈现出对峙的局面,现在让我记忆犹新。别说联盟不盗版,就是坐在另一侧的盗版方责任人是怎样的心理,我不想在这里讲。如果让美国那方面自诩为正版版权的人拿着视频DNA到这些网站当中进行删除和识别行为的话,对国内的网络视频行业的确是一个奇耻大辱,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在人家那个角度来说是比较先进的,如果你不移除,如果我用相关的先进技术帮助你移出。在几个月当中这些网站并没有采取相关的移除或删除的义务行为,而相反是通过自己的行为真正传播的网络侵权内容。所以优酷在内的其他视频分享网站,以迅雷为首的网站其性质是上传的影视内容而非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这样的责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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